1.概念元素,所謂概念元素是那些不實際存在的,不可見的,但人們的意識又能感覺到的東西。例如我們看到尖角的圖形,感到上面有點,物體的輪廓上有邊緣線。概念元素包括:點、線、面。
2.視覺元素:概念元素不在實際的設計中加以體現,它將是沒有意義的。概念元素通常是通過視覺元素體現的,視覺元素包括圖形的大小、形狀、色彩等。
3.關系元素:視覺元素在畫面上如何組織、排列,是靠關系元素來決定的。包括:方向、位置、空間、重心等.
4.實用元素:指設計所表達的含義、內容、設計的目的及功能。
宣傳酒店VI設計中點、線、面的構成 平面設計中的基本形:在平面設計中,一組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組成,其每一組成單位成為基本形,基本形是一個最小的單位,利用它根據一定的構成原則排列、組合、便可得到最好的構成效果。
1.組形:在構成中,由于基本的組合,產生了形與形之間的組合關系.
2.分離:形與形之間不接觸,有一定距離。
3.接觸:形與形之間邊緣正好相切。
4.復疊:形與形之間是復疊關系,由此產生上下前后左右的空間關系。
5透疊:形與形之間透明性的相互交疊,但不產生上下前后的空間關系。
6.結合:形與形之間相互之間結合成為較大的新形狀。
7.減卻:形與形之間相互覆蓋,覆蓋的地方被剪掉。
8.差疊:形與形之間相互交疊,交疊的地方產生新的形。
9.重合:形與形之間相互重合,變為一體。-vi設計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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