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標志LOGO的VI設計中的視覺形式美
酒店標志LOGO的VI設計是平面設計的一種,隸屬于視覺藝術,因此,視覺藝術的構成法則和規律也多適用于酒店標志LOGO的VI設計。視覺藝術的重要本質是視覺形式的創造,視覺形式的創造決定著酒店標志LOGO的VI設計的生命,并常以“標志”的形態突出地表現出來。
“標志”(Symbol)作為傳播信息的符號,是酒店標志LOGO的VI系統的核心和基礎部分。它可以集眾多信息于一身,在瞬間傳達出所代表的意義和所承載的理念。從類別上看,標志可分為商標、紀念章、會徽、校徽、個人標志等多種;從形式美的構成法則上看,標志是在空間中將重復、對比、調和、對稱、均衡、漸變等多種構成手法借由力的關系組織起來并形成符合人的審美要求的視覺形式,具有獨特的形式美特征。
以“中國銀行”的標志設計為例,由香港著名設計家靳埭強先生設計、1986年開始使用的現有的中國銀行標志,從創意構思,到構成形式都顯示出獨特的形式美特征。在創意構思上,靳埭強先生受到編結紅繩的古錢啟發,將標志設計的母題定位在中國古代錢幣上。其中錢孔與紅繩巧妙地構成一個“中” 字,由此寓意中國。古錢幣則代表銀行業,中線象征聯系,外圓則象征全球發展,整體寓意天方地圓,經濟為本。
從設計元素的構成形式和組織方式上看,我們首先可以看到,外部的“圓”與內部的“方”構成了力的對比關系,而且這種對比是在調和的基礎上進行的。對比是互為相反的兩種因素設置在一起所產生的現象,如運動-靜止,剛碩-柔軟,高-矮,強-弱等。而調和是將兩種或多種矛盾因素趨向于一致的手法。調和可以使各種差異因素寓于統一之中,產生和而不同的張力和節奏感。中國銀行標志中“圓”與“方”本身的對比關系被方形外部的弧形削弱、融合,它的構成角度恰好使原本兩種沖突的力達成和諧一致的走向。此外,標志的對比因素還體現在面與線的關系上。在整體上,中國銀行的標志由于線條均勻,走勢平穩,空白均衡,因此呈現給人的第一印象是一個“面”。但是通過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其實這個“面”是由均勻的“線”圍繞、運動而成。正是這種“線”與“面”的對比關系,增加了畫面的跳躍感,時而動、時而靜,打破了標志的對稱所帶來的絕對的平衡和穩定,在動靜之間構成了節奏和韻律的美。
從色彩上看,中國銀行標志采用中國傳統的吉祥色紅色作為基本色調。色彩是視覺形式的物質媒介,它與其他形式一樣,是藝術家表達情感、與自然界溝通的有效手段。色彩被喻為感情的語言,眼睛的“誘餌”。現代生理學和心理學表明,色彩不僅能引起人們大小、輕重、冷暖、膨脹、收縮、遠近等心理物理感覺,同時能夠喚起人們不同的情感聯想。在人類的發展過程中,各種顏色都被賦予了特定的涵義。如紅色在人類的原始時期,就“開始有其社會性的巫術禮儀的符號意義在。也就是說,紅色本身在想象中被賦予了人類(社會)所獨有的符號象征的觀念含義。”[1] 在象征的意義上,紅色代表吉祥、幸福,象征活力、愉快和莊重。中國銀行采用紅色作為標準色,一方面表達了中國傳統的祈福平安的心理訴求;另一方面則表達了銳意進取、頑強穩健的創業精神。簡潔淳樸的紅色標志與郭沫若先生所題寫的“中國銀行”四個黑色書法體相結合,相得益彰,使標志整體上散發出強烈的民族性和現代感。
酒店標志LOGO的VI設計中的審美特征
與其他平面設計相比,酒店標志LOGO的VI設計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審美特征:
1、真與美的結合
在哲學上,“真”即真理,表現為認識與客觀事實的符合。企業的“真”首先表現為尊重事實和客觀規律,進而大膽探求并堅持真理。[2] 而企業酒店標志LOGO的VI識別系統的“真”則表現為通過企業的視覺傳達部分,將企業的理念、經營方針、宗旨等恰如其分地表達出來。本質上是借美的形象來傳達真的概念。就如靳埭強先生所指出的,“漂亮的設計并不一定是好的設計,最好的設計是那些適合企業、適合產品的設計。”中國銀行的酒店標志LOGO的VI正是具備了好的設計的三個方面的要求,第一,原創,也就是不抄襲、不模仿;第二,識別,即有個性,不雷同;第三,份屬,即合身份、創文化。
而酒店標志LOGO的VI的美則表現在,當用統一的視覺形象來表達企業的目標、宗旨和企業哲學時,人所產生的一種審美心理感受。其本質是人由于發現或進達于事物本質時而獲得的一種美感體驗。根據企業識別專家沃利?奧斯的看法,企業在運營中必須規劃以下幾件事:(a)我們是誰?(b)我們做什么?(c)我們如何做?(d) 我們要朝哪里發展?這被稱為(a)“企業個性”和“核心能力”;(b)產品和服務的市場;(c)“公司過程”;(d)“宗旨”和“遠景”。在某一市場的社會環境下,這些要素構成了一個公司的核心定位。[3] 沃利?奧斯同時指出,如何從美學角度來表述公司的核心定位,是當今企業的重要課題。他從管理學層面稱此為企業的“美學管理”。酒店標志LOGO的VI視覺識別正是美學管理的重要表達手段。在這里,真與美有機地結合起來。理論美學的創始人哈奇生(F.Hutcheson)曾對“美中寓真”這一辨證關系的審美特征給予充分的描述和歌頌,他說:“能夠讓我們在其中見到這樣一種迷人的具有統一性的多樣性,并由此在我們心目中產生非常巨大的愉悅。”[4]
同時,酒店標志LOGO的VI設計中的真與美結合的審美特征還表現在,成功的酒店標志LOGO的VI設計是集技術學、人體工程學、行為學、美學等多種學科為一體,將酒店標志LOGO的VI設計放置在契合于“人性化”的尺度下進行的。好的酒店標志LOGO的VI設計應是真與美相結合的“人性化”的設計。它不僅體現出設計形式的美,同時更要符合和尊重人的生理和心理需要。馬克思認為,人性化的生產就是依照客觀規律而進行的審美的生產,是人的精神價值的自我實現。同理,人性化的設計也是依照客觀規律而進行的審美的設計,它表現為嚴格的科學美和規范美。一套完整成熟的酒店標志LOGO的VI系統,是設計師本著嚴謹和科學的態度構思設計的結果,這在早期CI(酒店標志LOGO的VI)設計中已為設計家所認同。20世紀30年代,美國設計家萊斯特?比爾推出了“企業形象系統手冊(the corporateidenti ty manual)”(簡稱CI手冊),其中規定了各種設計元素的使用規范,同時也列舉了必須避免的錯誤使用方法,以免設計元素的濫用和誤用。CI手冊的使用,保證了CI實施的規范化和科學化。因此,酒店標志LOGO的VI的設計的本質應是真與美的有機結合,任何一個方面的闕失都會使設計喪失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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