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無錫酒店標志設計商標權指的是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權利。它是由國家商標管理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賦予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一種法定權利。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由此可見,在我國,商標所有人享有的無錫酒店標志設計商標權,是按照注冊原則,即經過國家商標管理機關核準注冊而取得的。對于注冊商標,他人一旦實施了侵權行為,商標權人有權請求有關機關給予保護,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而對于未注冊商標,只要不是禁止用作商標的無錫酒店標志設計,都允許使用,但使用者不享有商標權,得不到商標法的保護。
2、特征; 無錫酒店標志設計商標權作為一種知識財產權,它是商標所有人的財富。商標權既具有知識產權的共有特征,又與其他知識產權在內容上有所不同,其法律特征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專有性。專有性指的是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專有使用的權利。該權利一經取得就具有獨占性,他人不得加以干涉,未經商標權人許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該注冊商標。
(2)時間性。指無錫酒店標志設計商標權的有效期限。在其有效期內,商標權受到法律保護,超過有效期限,則商標權不再受法律保護。我國規定商標權的有效期限為10年,同時也規定商標權人在期限界滿時可以請求續展。
(3)地域性。商標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就是說商標權只能在授予該項權利的國家領域內受到法律保護,在其它國家不發生法律效力。如果需要得到其它國家的法律保護,則必須按照他國的法律規定另行申請商標注冊。
(4)無錫酒店標志設計商標權只包括財產權,不包括人身權。-vi設計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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