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識設計廣告的使命是“信息傳遞”及其“效應”,但實際上,每次都 很難就消費者和媒體的交匯點一事給出答案。 為提高商品的競爭力,使策劃成功實現,有許多諸如宣傳 獎勵、IR(Investor Relations)這樣的廣告宣傳和銷售策略,但 它們的命脈掌握在廣告手上。沒有任何策劃可以脫離宣傳。
但就目前的媒體條件來看,宣傳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接近目 標,使信息深入到人的心底里?說老實話,我心里沒底。就拿標識設計定位為目標的女子來說,她什么時候,用多少時間來看電視; 她看不看街頭的招牌;開車的時候聽不聽收音機;或者在多大程 度上聽CD和上因特網;能否收到移動電話信息等等。
現在的消費者的活動,細細考察起來,全然不得要領。 我常常斷言廣告的使命是“信息傳遞”及其“效應”,但實際 上,每次都很難就消費者和媒體的交匯點一事給出答案。所以在 目標活動分散多樣,媒體也隨之日益增多的今天,我們需要很好 地制訂媒體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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